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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研讨会总结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24 15:06:28.0  点击量:14  来稿部门:规划咨询分院

  2019年12月5日,水利部河湖司在北京组织召开《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研讨会,应我省水利厅河湖运行处的要求,我院派员参会,现将会议精神总结如下。

  1、水利部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非常重视,指出:河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要求,是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要求,是水利发展“补短板、强监管”总基调的要求,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全国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工作。

  2、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办河湖函[2019]334号文要求,原定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基本建立,进而要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0年内编制完成,故为与国土空间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有效衔接,岸线利用规划应提前完成,尤其是地位、保护利用重要的河湖。

  3、目前长江、珠江岸线利用规划已编制并完成了批复印发,江苏、浙江、天津等大多省市已完成部分编制成果,会议要求其余省份、流域机构等应尽快推进编制工作。

  按照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编制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我院负责的几条省级重要河湖规划编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1、编制情况:省水利厅于2019年4月11以陕水河湖发[2019]3号文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排布置编制任务,并明确渭河咸阳铁路桥以上、汉江、丹江、泾河、北洛河、延河、嘉陵江、红碱淖等7河1湖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受省厅河湖运行处委托,我院于4月底已完成《陕西省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任务书》及省水利发展资金申报工作。8月初,我院先期下达了渭河、汉江、泾河、延河等4条河流的编制任务,目前项目组已完成大纲及部分基础资料的搜集工作,因省厅未下达各设区市配合查勘、调研、提供资料的通知,项目组无法与地方对接,项目暂停。

  2、存在问题:按照本次参加水利部专题会议的精神指示及对其他省市的进度了解,目前我省工作严重滞后,参会代表已和同时参会的河湖处罗小康科长沟通。为推进我院具体工作,请院领导尽快与省厅河湖处对接,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避免后期业主催促、时间紧迫而造成编制任务过重,具体需求如下:

  (1)请院领导尽快同河湖处相关领导对接,了解我省工作思路及安排,明确我院具体编制任务及时限要求。

  (2)由省水利厅召开工作启动会或正式下发关于配合查勘、调研及收集相关资料的函,便于项目组同各地对接及工作开展。

  (3)根据省厅任务安排由生产技术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规划编制思路及与我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衔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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