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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后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
来源:本站整理 编辑:财务审计部 发布时间:2016-05-27 14:40:03.0 点击量:52 来稿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院属2013年8月试点开始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前提:一定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结合院具体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5月1日起,属于应税范围的项目,应力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报销时务必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提交至财务。
以下业务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材料采购、软件购买、办公用品(附清单)、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中的住宿费;运输费、房租、水电物业费、公车加油(公车保险、公车维修);律师费、咨询费、审计费等。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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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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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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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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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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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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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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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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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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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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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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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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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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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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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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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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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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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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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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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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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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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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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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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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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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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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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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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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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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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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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通行费(5-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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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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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扣的项目
1、福利费(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差旅费(除住宿)
3、免税项目支出
4、供货商无法取得抵扣证
5、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开出,自开票日起,其进项税允许抵扣期限为180天,过期不予抵扣。
要求报销人必须及时报账或将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交给对方。因个人原因造成发票作废(不能按期抵扣进项税),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三、过渡期内,原营业税发票可继续使用。其中:普通营业税发票截止日为2016年5月31日;定额营业税发票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过渡期以后,原营业税发票作废。
四、当报销人员获取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对方提供院相关信息:
名 称: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纳税人识别号:610197719747447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尤西路5号
电 话:62675912
开户行:中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2400818031
五、举例
1、招待费
举例:小王招待客户吃饭花了2000员餐费,其中餐费、娱乐都是不能抵扣的。答:即使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行。酒店住宿期间发生的餐费也要扣除,不能抵扣。
2、差旅费
举例:我要出差了,营改增有哪些变化?
答:出差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和住宿费中有住宿费是可以抵扣的,而且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福利费
举例:作为福利的所有支出都不能抵扣。
4、办公用品
举例:(1)甲乙两家买办公用品,都是1000元,甲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开 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哪一种正确?
答:一样的价格,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税金才可以抵扣!
(2)针对例一中,丙说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854.7元,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另加税点,加完税后是1000元,这和甲的选择有什么区别?
答:丙加了税点后的价格和甲一样的,差额正好是17%的税金,成本相同的条件下,税款抵扣有延迟,这个普票也是对院有利的。
5、会议、培训费
举例:最近开会花了10000元,其中餐费400.
答:会议费专用增值税发票的税款是可以抵扣的,但是注明了餐费的部分是要抠出来,不能抵扣。
6、合同价格
举例:
(1)原来签的合同价格如果改开增值税发票,都是价税合计全额。
(2)最近要签合同需要注意啥事项?
答:增值税下,签合同一定要注明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价格?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风险提示
1、营业税的票据用到什么时候?
答:营业税的票据过渡到6月30日,这以后取得的手撕发票肯定是不能用了。没有报销的尽快报销吧。
2、虚开增值税发票在法律上已经上升到刑法层面了,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虚开增值税发票!
以上事项已同时在院网及院微信上传下达群公布。
财务审计部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