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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勘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培训心得
来源:本站整理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5-06-15 17:42:26.0 点击量:59 来稿部门:
2015年6月10日下午,我院委派秦勇、郑云云、王于刚、孙东迁四人在西安止园饭店参加了《建筑工程勘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培训》。培训内容为:1勘测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解读;2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勘测、设计常见和多发问题分析;3我省施工图设计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
一、会议情况介绍
培训在下午2:00点准时开始,由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长主持,住建部质量司、陕西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及特邀专家参加。会议先由住建部阮国旗通报了《2011~2014年全国质量检查情况(勘察)
统计分析报告》,报告由三部分组成:1.基本情况,介绍了2011—2014年抽检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公共建筑项目数,及专家反馈意见内容;2.专家反馈意见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检查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分为前期工作和现场工作的质量和勘察报告中存在问题两部分;3.相关建议,提出了5条建议。接着由省住建厅领导介绍2014年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15】103号)进行了解读。随后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张军副总就《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结构设计问题分析报告》带领大家进行了学习。
统计分析报告》,报告由三部分组成:1.基本情况,介绍了2011—2014年抽检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公共建筑项目数,及专家反馈意见内容;2.专家反馈意见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检查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分为前期工作和现场工作的质量和勘察报告中存在问题两部分;3.相关建议,提出了5条建议。接着由省住建厅领导介绍2014年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15】103号)进行了解读。随后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张军副总就《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结构设计问题分析报告》带领大家进行了学习。
二、会议的重点内容: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摘录本次培训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充分领会陕西省住建厅发布的【2015】103号文件的精神,做好我院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积极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利用中生政策,加快实施改企建制工作,5年内全面完成市、县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事改企工作。鼓励员工持股和技术、管理入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借此东风,我院可以积极探索体制改革,提升我院综合竞争力。
2.全面掌握在2011~2014年全国质量检查情况(勘察)统计分析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杜绝在今后设计中犯同类错误。重点检查强条执行情况,以2014年为例,共检查全国30个省区市的180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公共建筑,专家反馈意见共789条,平均每项4.38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8条,平均每百项15条。
3.重点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结构设计问题分析报告》中建筑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作为我院建筑和水工专业今后设计风险规避提示。
三、参加本次培训会议的心得体会
通过下午的培训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1.在设计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强条执行,在参加的多次会议过程,与会领导及专家一直强调“强条是法律的底线,违反强条就是违法,违法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而我院在执行强条方面,虽然比以前有所重视,但是设计人员对强条的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在建筑设计中一定要对照本次结构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今后设计中再犯。重点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建设程序不规范
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时间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之前,或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之后,甚至施工图无出图时间,审查合格书的签发日期在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证)之后等,不符合建设管理程序。
建议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学会保护自己,在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市政、地形或地质等政府批文或正式资料之前,不要出具盖章或签字的正式施工图(必要时可加盖仅供图纸报审用章或仅供图纸招标用章)。
(2)签字盖章不完善
设计单位仅在施工图封面或目录上加盖出图专用章、技术专用章或注册师章,主要图纸没有其他专业会签,设计变更无注册师章,计算书上无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及注册师盖章。现场提供检查的施工图未加盖设计专用章或审查专用章,违反相关规定(不一定是审查机构的责任)。
建议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承担设计责任主体的设计单位应完善签字、盖章制度,在主要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技术专用章或注册章(如:总说明、基础图、主要主要结构图、设计变更、计算书封面等)。
(3) 设计深度问题
1)计算书深度不够。普遍存在计算书深度不够,如:未注明计算程序版本及名称、未见计算简图、荷载简图等。
2)设计与计算不符。材料设计强度小于计算强度,构件断面或配筋小于计算截面或配筋,计算模型与图纸不符等。
3)设计说明不全。如:未说明基坑开挖对周边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要求及主体结构使用阶段的检测与维护要求。
4)图纸深度不够。如:结构与建筑不一致,遗漏节点做法、机电设备基础或留洞,未说明砌体砌筑质量等级等。
5)标准图选用错误。经常发现选用图集与设计要求不符或选用已废止的图集,如:选用《平法图集》11G101时顶层框架梁标注为KL(应为WKL),两端悬挑构件标注为L(应为XL),存在安全隐患。
四、建议
1.建议把《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结构设计问题分析报告》、《2011~2014年全国质量检查情况(勘察)统计分析报告》上传院网,供大家对照学习。
2.建议我院的建筑专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培训内容,提高设计水平。
2015年6月12日